人事室
人事室設主任一人,分二科辦事,其掌理事項如下:
組織任免科:人事業務研究發展之策劃、組織編制、員額、辦事細則、權責劃分、分層負責、職員任免、遷調、職務歸系、任用計畫、考試分發、實習、試用、銓審、動態、俸級重行審定、兼職、約聘僱人員遴用及管理、本室工作計畫、工作報告、預算編列、本室綜合業務、人事資料之登記、移轉、管理及各類證明書、職員錄之擬辦及其他有關事項。
考訓給與科:考績、獎懲、申訴、復審、退休(資遣)、撫卹、退休人員照顧、出國計畫、局內職員之訓練進修、待遇、福利、保險、康樂活動、各項慶典事項、差勤管理及其他有關事項。
- 發布日期 : 112-09-26
- 更新日期 : 112-09-22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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