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使用[新電子申請系統],頁碼是否需要自行編寫?如需自行編寫,頁碼格式為何?如未填寫,是否可送件?
使用[新電子申請系統-html2pdf+E-SET]者,無須自行編寫頁碼,轉檔後系統會自動編寫「第X頁,共X頁(XXXX表單)」。
使用[新電子申請系統-WORD增益集+E-SET]者,應自行編寫頁碼,如未填寫頁碼,轉檔時系統將提醒使用者應編寫頁碼,請編寫後再行轉檔送件。
頁碼格式可參考本局網站提供之空白表單(已編寫頁碼:「第X頁,共X頁(XXXX申請書)」)。
也可於增益集【空白範本】直接選擇空白表單進行編寫
【特殊狀況】
若為合併轉檔,中文本分成3或4份時,轉檔後頁數將會自動重新起算,但頁碼格式仍不變(使用者如編寫「第X頁,共X頁」轉檔後頁碼格式仍為「第X頁,共X頁」)。
例如:
轉檔前之doc/docx/htm中文本共有50頁,其中摘要有2頁、說明書有40頁、申請專利範圍有8頁,整份中文本編號依序為:「第1頁,共50頁、第2頁,共50頁、……、第50頁,共50頁」。
轉檔後每部分頁數皆會從1起算,編號如下:
摘要:第1頁,共2頁、第2頁,共2頁。
說明書:第1頁,共40頁、第2頁,共40頁、……、第40頁,共40頁。
申請專利範圍:第1頁,共8頁、第2頁,共8頁、……、第8頁,共8頁。
- 發布日期 : 103-04-30
- 更新日期 : 109-11-26
- 發布單位 : 資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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