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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申請常見問題態樣舉例說明可歸責於使用者或智慧財產局之情況

●可歸責使用者之情況

1.附送錯誤電子檔案:
使用者於申請發明專利時,欲附送外文本檔案A.pdf,但其附錯成B.pdf檔案,並送件成功。程序人員於程序審查時,發現B.pdf檔案並非此案之外文本PDF,判定無法得申請日。
2.遺漏附檔:
使用者於申請發明專利時,欲附送「發明摘要、發明說明書、發明申請專利範圍、發明圖式」,但其於送件時,僅附送「發明摘要、發明說明書、發明申請專利範圍」,忘了附「發明圖式」。
3.填寫資料內容錯誤:

  • 使用者於申請發明專利時,中文發明名稱欲編寫「利用X菌產生電力之方法」,但其打錯為「利用X菌產生電利之方法」。
  • 使用者於申請發明專利時,發明申請專利範圍之部份原欲填寫1-5項,但其僅填寫1-4項後即進行電子送件。
●可歸責智慧局之情況

1.電子送件時段無法送件,經洽智慧局回應系統異常無法解決:
使用者使用智慧局電子申請系統送件時出現錯誤導致無法送件,洽詢智慧局承辦人詢問解決方法,其回應系統異常無法於當日解決,請採取以下任一方式處理(若智慧局已於本局網站(www.tipo.gov.tw)公告當日系統異常與替代之送件方式,則無須來電詢問):

  • 依本局109年6月19日公告之「電子傳達替代方式」,使用本局電子申請系統(E-SET)之「匯出臨櫃送件檔」功能,匯出電子申請案件檔案儲存至唯讀DVD光碟片,並書面載明適用情況、文件件數、光碟片數量及使用人聯絡方式,檢附光碟片以臨櫃或郵寄送達本局,詳細說明參見FAQ電子傳達替代措施
  • 將申請案件列印成紙本臨櫃或郵寄送件。
  • 於次一上班日系統服務恢復正常後,再行送件。

2.智慧局系統功能導致送件前後PDF內容不一致:
使用者於申請專利時,使用本局電子申請系統(WORD增益集)進行申請書及中文本轉檔後,匯入E-SET,並於送件之前有再次確認E-SET中的PDF內容皆正常後才進行簽章送件。
送件成功後,發現智慧局收到的PDF與其在送件前於E-SET確認過的PDF內容不一致,經洽詢智慧局承辦人確認為系統問題所致,可歸責於智慧局,智慧局應確保使用者權益不受損害。

  • 發布日期 : 103-10-30
  • 更新日期 : 110-07-27
  • 發布單位 : 資訊室
  • 瀏覽人次 : 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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