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文件內文字請以Unicode字元表示,若為自造字則建議採字圖方式編寫
為使後續申請案件資料可正確呈現,且利相關檢索系統能以文字正確檢索及呈現,
- 若文字已有通用之Unicode字元可表示,請務必使用Unicode字元繕打申請書、說明書內容,勿自行造字,以避免後續資料呈現問題。例如:常見化學用字,㗁、𠯤、㖕、𠰌、𠰢、𠳭、𠷬、𦯉…等,皆已有Unicode字元。
如自行造字,將使後續資料呈現為方框字(□),且檢索系統將無法檢索該文字。 - 如文字無Unicode之對應字元而須造字時,則請以字圖編輯,且圖檔dpi數須為300dpi。
- 發布日期 : 108-10-16
- 更新日期 : 109-06-30
- 發布單位 : 資訊室
- 瀏覽人次 :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