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E-SET使用電子傳達替代方式進行送件?
使用電子傳達替代方式前,請先確認您已完成電子申請前準備事項,包含已取得電子憑證、註冊及啟用e網通會員帳號並將電子憑證上傳至e網通(請確認使用憑證有效期間應距申請時至少2週以上)。
一、首次使用,請先啟用「匯出臨櫃送件檔」功能:
(一)[步驟1]點選E-SET左下角問號(?)
(二)[步驟2]點選「其他設定」
(三)[步驟3]勾選「開啟電子申請替代措施」,勾選後請關閉視窗並重開E-SET
(四)[步驟4]E-SET「編集送件」將增加「匯出臨櫃送件檔」功能按鈕
二、使用方式:
(一)[步驟1]將申請文件匯入E-SET[編集送件]
(二)[步驟2]登入憑證(需與上傳至e網通之憑證相同)
(三)[步驟3]勾選欲透過電子傳達替代方式送件之項目(每次可勾選1至多筆案件,其中專利、商標案件請分次操作。
(四)[步驟4]點選[匯出臨櫃送件檔],並選擇欲存放檔案的路徑。
(五)[步驟5]將[步驟4]匯出之zip檔案存放於光碟片(須為唯讀DVD)。
- 存放光碟片注意事項:
- 若有多筆zip檔案,可存放於1片或多片光碟片。
- 專利、商標zip檔案應分別存放至不同光碟片。
- 其他說明:步驟4選擇的檔案存放路徑,共包含「csv清單、zip檔、書面來函空白範本」3種檔案:
- csv清單:本次匯出檔案內容的csv清單,該csv檔案命名方式為「案件種類_匯出時間.csv」。
- zip檔案:匯出時,所勾選的每筆1筆資料,則將產生1個zip檔案,若勾選2筆資料,則將產生2個zip檔案,以此類推。該zip檔案命名方式為「案件種類_收文案由_自訂案件編號_申請案號_亂數.zip」,請勿自行調整系統匯出之zip檔名。
- 書面來函空白範本。
(六)[步驟6]書面來函載明適用電子傳達替代方式之情形、電子申請文件之件數、光碟片數量及使用人聯絡方式,檢附光碟片,以臨櫃或郵寄送達本局。
- 書面來函注意事項:
- 專利、商標案件應分別書面來函各自檢附。
- 若同時附送多位使用人簽章之電子申請檔案,聯絡人請以其中一位為代表。
- 書面來函敘明件數,與光碟檔案數不一致時,以光碟實際附送檔案數為準。
- 無須列印zip案件內容或光碟內容清單,將以智慧局實際收到之zip檔案為準。
- 送達時間以智慧局臨櫃實際收文時間為準,如透過郵寄則以郵戳日期為準。
- 書面來函應載明適用電子傳達替代方式之情形、電子申請文件之件數、光碟片數量、使用人聯絡方式(包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姓名或名稱、電話、E-MAIL、地址);同時若為網路或服務異常情形,應一併註明異常時間。
- 書面來函範本:
智慧局收到書面來函及光碟片,若符合電子傳達替代方式適用情形,且光碟內容可正常讀取,將由專人將光碟片存放zip檔案上傳系統,由系統即時檢核及上傳。若檢核成功將由系統自動寄發成功通知信;若檢核失敗將當面或依書面來函載明之聯繫資料通知失敗原因。
- 發布日期 : 109-06-30
- 更新日期 : 110-07-26
- 發布單位 : 資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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