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Logo

:::

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免徵所得稅

依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函示以,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時另加發保險給付或撫卹以外之慰問金,立法意旨係為加強公務人員之權益保障。
故上開公務人員或其他法定人員因公受傷或殘廢慰問金、及其因公死亡而由遺族受領之死亡慰問金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4款及同條第17款規定,均免納所得稅。
  • 發布日期 : 104-05-06
  • 更新日期 : 104-05-06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 瀏覽人次 : 1507

訂閱電子報

每月寄送一次,提供我國智財權發展與新知 讓您完整掌握IP最新動態、國際趨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