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健康99-全國公教特惠健檢」特約院所網頁
本方案相關規定如下:
(一)適用對象:全國公教同仁(含退休人員及眷屬)。
(二)辦理時間:自104年1月1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
(三)參加特約院所:經行政院衛生署評鑑為「新制醫院評鑑優等」以上之醫療院所。(花蓮、臺東及離島地區為:經行政院衛生署評鑑為「新制醫院評鑑合格」以上之醫療院所)。
(四)辦理方式:有意健檢者,可跨縣市利用,請事先洽向各特約醫院預約,並攜帶健保卡、現職服務證或退休證明或眷屬關係證明文件(如身分證件或戶口名簿等)前往健檢。
(五)本方案及特約院所相關資訊,請逕至公務福利e化平台(網址:https://eserver.dgpa.gov.tw)網站查詢。
- 發布日期 : 104-04-27
- 更新日期 : 104-04-27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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