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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局受理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申請核定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 「衛星電視台之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暫付款案之核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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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

發文字號:智著字第11360013081號

主旨:公告本局辦理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申請核定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 「衛星電視台之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暫付款之核定結果。

一、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6條第1項、第2項規定及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112年12月22日使用報酬率審議暨暫付款核定申請書辦理。

二、本案之暫付款,核定如下:
(一)音樂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5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
(二)一般商業頻道(綜合性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33%為當年度使用報酬。
(三)電影台、戲劇、卡通台: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16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
(四)新聞、體育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05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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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13-08-21
  • 更新日期 : 113-08-21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瀏覽人次 :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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