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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聽著作保護之研究──以國際著作暨鄰接權條約為中心

視聽著作的創作過程經常利用到許多其他著作或素材(例如原著、劇本、音樂著作、錄音著作、表演人之表演、甚至服裝燈光造型設計等等),但是「視聽著作本身」與「視聽著作中所利用到的其他素材或著作」在著作權法的關係究竟為何?實有深究之必要。由張懿云教授撰文之「視聽著作保護之研究──以國際著作暨鄰接權條約為中心」,從國際著作權暨鄰接權條約之相關規範進行比較研究,以瞭解國際著作權法條約對於視聽著作之概念、視聽著作之著作人、以及「視聽著作」與「視聽著作中之其他著作或鄰接權」之權利內容與保護範圍,並於文末提出對於台灣視聽著作修法之建議,以期作為日後立法之參考,文章深入淺出,值得一讀。

  • 發布日期 : 102-10-31
  • 更新日期 : 102-10-31
  • 發布單位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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