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各國對於衝突申請案之處理原則
專利制度賦予專利權人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實施其專利之權,因此一項創作,只應授予一個專利權,若授予二個以上的專利權,應該予以禁止,惟對於不同人或甚至同一人提出相同之創作,要如何授予專利之排他權,則引發不同之思考方式。由吳俊逸先生所為文之「分析各國對於衝突申請案之處理原則」,文中首先定義各國對於衝突申請案所採取之共通處理原則,其次介紹各國有關衝突申請案之法規及實務,進而以假設案例進行實質比較。最後可以發現,各國在衝突申請案的處理方式中,對於最關鍵的部分仍無法達成共識,歧異亦彰,況且各國均忠於自己的處理方式,顯見關於衝突申請案之處理方式的國際調和,仍有待各國繼續協力,且其調和發展值得持續關注。全文旁徵博引,深入淺出,極具可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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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04-03-04
- 更新日期 : 113-12-03
- 發布單位 : 資料服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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