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共同體設計維修免責條款之實踐與探討─以英國BMW v. R&M案為中心
鑑於原廠車商可主張設計專利權,取得絕對的訂價優勢,可能造成壟斷市場的不當後果,為避免不公平競爭的情況發生,歐盟於2001年完成共同體設計規則之立法時,爰導入維修免責條款,然該條款的適用範圍與限制渾沌未明,直到近期英國高等法院BMW v. R&M判決中才得到進一步實踐。歐盟已成為我國汽車零組件廠商的第二大海外拓展區域,且我國每年銷往歐盟的汽車零組件出口總值高達新台幣344億元,其維修免責條款的適用判決將牽動著我國龐大經濟利益,歐盟維修免責條款對我國汽車零組件廠商可謂相當重要。由徐銘夆先生所為文之「歐盟共同體設計維修免責條款之實踐與探討─以英國BMW v. R&M案為中心」,文中簡介維修免責條款的脈絡,接著介紹英國BMW v. R&M案的始末並論述其相關爭點,文末提出維修免責條款的適用分析,並分析我國導入維修免責條款的可行性。文章論述精闢,值得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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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04-08-03
- 更新日期 : 113-12-03
- 發布單位 : 資料服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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