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網路服務提供者商標間接侵權責任的若干問題—以淘寶案為例
數位科技發展不僅對著作權法制產生衝擊,商標法制亦未能倖免。數位科技逐漸改變了人們的消費模式,網路購物對於商標權的侵害隨之衍生。網路購物平臺中的商標權侵權行為非一方單獨進行的,需要借助平臺業者第三人提供交易的必要協助始得完成。因此,商標權人是否得追究間接促成侵害結果之人之責任,成為了各方關注的議題。本月論述由邱奕賢先生所著之「中國大陸網路服務提供者商標間接侵權責任的若干問題—以淘寶案為例」以中國大陸知名的淘寶網民事侵權訴訟案為中心,探討建立完整的商標間接侵權法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借鑒中國大陸法制及法院重要判決,結合我國法制面現況,以期對我國提出兼顧商標權保護及促進工商企業正常發展的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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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04-11-02
- 更新日期 : 113-12-03
- 發布單位 : 資料服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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