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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權延長制度(補充保護證書)介紹-透過相關判例分析

1980年代,歐洲製藥工業大廠察覺獲得上市醫藥品許可過程中,關於查驗登記規定之要求提高,進而使得醫藥品及農藥品專利之有效保護期間越來越短。為補償專利權人於專利保護期間因必須取得政府上市醫藥品許可的時間損失,1992年歐盟體系適用之補充保護證書制度便正式引進,最後於2009年制定Regulation (EC) No 469/2009法規後遂將補充保護證書制度法制化。論述由張子威先生所著之「歐洲專利權延長制度(補充保護證書)介紹-透過相關判例分析」,係為介紹歐洲的專利權延長 (補充保護證書) 制度並藉由近年來歐盟法院關於補充保護證書制度之重要判例結果探究獲准補充保護證書的實質條件,從而比較與我國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之異同,進而提供我國完善其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之重要參考。

智慧財產權月刊207期

  • 發布日期 : 105-03-03
  • 更新日期 : 113-12-06
  • 發布單位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瀏覽人次 : 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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