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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搜尋引擎業者販賣關鍵字廣告之商標侵權責任─兼評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民商上字第8號判決

商標的使用在商業發展上隨著網際網路的出現,企業紛紛尋求一種新的行銷技術與廣告手法得以在龐大資訊中獲得使用者的注意與青睞,而關鍵字廣告即為廣告主瞄準相關消費群最有效的方式。論述由許芸瑋小姐所著之「論搜尋引擎業者販賣關鍵字廣告之商標侵權責任─兼評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民商上字第8號判決」,本文先分析Google之服務規範,解構搜尋引擎業者對於關鍵字廣告爭議之態度與責任,復以比較法分析之方式,評析我國智慧財產法院判決,比照美國聯邦商標法之規範與實務判例見解,進而對於關鍵字廣告之商標侵權責任議題,提出在新商標法施行後,合適之處理方式與評價。

*  智慧財產權月刊208期

  • 發布日期 : 105-03-29
  • 更新日期 : 113-12-06
  • 發布單位 : 資料服務組
  • 瀏覽人次 :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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