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日、韓及中國大陸等設計專利制度中探討我國成組設計制度之修正可能性
我國於2013年開放成組物品設計專利之新制度施行3年以來,申請案件量並無突破性發展,我國爰用日本意匠專利制度之「一設計一申請」法規架構,其必須符合單一性概念,即便申請人取得成組設計專利,也難以主張在成組中之任何單一物品的單獨權利,導致減低申請人申請成組設計專利的意願。專題二由徐嘉鴻先生、魏鴻麟先生所著之「從日、韓及中國大陸等設計專利制度中探討我國成組設計制度之修正可能性」以具有類似制度的日本、韓國及中國大陸,進行法規與審查實務之差異化比較研究,針對設計定義、揭露方式及專利要件的判斷上進行比較分析,以探討我國成組設計專利可能的修正方向,提供產業界更多元的專利布局與更有效的申請策略應用。
- 發布日期 : 105-06-02
- 更新日期 : 113-12-06
- 發布單位 : 資料服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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