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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專利可據以實現要件─以未充分揭露技術手段為探討核心

專利權人在申請專利時,可能會因為認為技術或知識過於簡單,而未於專利申請文件中記載清楚,然而此種情形卻可能導致說明書未充分揭露,使通常知識者無法根據說明書內容來實現專利,故申請被核駁。專題一由黃俊峰先生、古文豪先生、陳麒文先生所著之「論專利可據以實現要件─以未充分揭露技術手段為探討核心」,論述專利權人在撰寫專利文件時,容易造成未充分揭露,而無法據以實現所請發明之原因,並舉了許多案例,總結出申請人須注意的事項,以供參酌。

 

*智慧財產權月刊電子書

  • 發布日期 : 106-11-30
  • 更新日期 : 113-12-09
  • 發布單位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瀏覽人次 : 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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