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發展──聯合國、世界智慧財產組織及歐洲單一專利法院制度
調解當事人對於程序有較大的自主性,對立性較低,且即時、有效解決紛爭,費用也較便宜,故適合就智慧財產權相關爭議透過調解解決,並適合盼延續現有商業合作關係的當事人,或資力有限的中小企業及個人利用。專題一由董延茜所著之「調解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發展──聯合國、世界智慧財產組織及歐洲單一專利法院制度」,解析調解在聯合國、世界智慧財產組織及歐洲單一專利法院的制度發展,並對於國人利用及提供調解服務提出相關建議,以供讀者參考。
- 發布日期 : 109-03-31
- 更新日期 : 113-12-09
- 發布單位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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