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域名稱轉址(URL Redirection)及主題標籤(hashtag)論臺灣商標權之權利行使障礙
作者觀察商標法第五條定義商標使用行為,自修正施行後已逾十年,對「商標使用」之定義看似清楚,實則在司法實務上成為商標權侵害救濟之權利行使障礙,對於商標權之保護儼然不足。本文先釐清維權使用與侵權使用之概念,並比較我國與他國關於商標使用規定之差異,繼而以商品名稱使用、網域名稱轉址、hashtag之商標侵權案為例,檢討我國商標法第五條規定及司法實務僵化解釋或適用條文所衍生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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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2-03-05
- 更新日期 : 113-12-03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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