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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化合物之顯而易見性探討——以羥二氫嗎啡酮與羥二氫可待因酮為例

剖析由於羥二氫嗎啡酮與羥二氫可待因酮為臨床上重要的止痛藥物,在製程中如何減少ABUK化合物的產生是相關藥廠所面臨的重要課題,卻鮮少見有探討相關專利訴訟案件之文章,作者藉由二篇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判決,研析醫藥專利顯而易見性議題,包括:揭露未知悉之前驅物質未必非顯而易見、主張藥物同類解釋規則時,仍須考量當時普遍使用之藥物、FDA通告係先前技術、可否以相似化合物、相同製備程序及相仿產物類推適用特定程序以及FDA通告是否未提供合理期待來完成系爭專利之純化程度五大部分,希冀透過本主題之探討,讓各界更清楚明晰該二藥物之專利訴訟相關議題。

  • 發布日期 : 112-11-05
  • 更新日期 : 112-10-31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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