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判決探討美國人工智慧(AI)相關發明之專利標的適格性判斷
析論電腦軟體相關發明在美國專利民事侵權訴訟經常會遭受被告以不符美國專利法第101條之理由主張專利無效,AI相關發明作為其下位分支領域,亦經常面臨相同挑戰,本文從3件AI相關發明之美國專利民事侵權訴訟出發,說明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及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之專利標的適格性論理,並就美國二步驟分析法(Alice分析)實務,提出觀察心得及對應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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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3-02-05
- 更新日期 : 113-12-03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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