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Logo

:::

翻譯他人漫畫、圖文,並張貼於網路上,應得到同意或授權

小萌是一位非常喜歡日本漫畫的女孩,平時除了喜歡跟同好在網路互相交流觀看漫畫的心得感想之外,也喜歡追蹤喜愛漫畫家的instagram、twitter等社交網路,隨時觀賞漫畫家們發表的新作品或圖文,然而,這些在網路公開發表的漫畫、圖文並沒有中文翻譯,為了與同好交流心得,小萌想要將相關的日本漫畫、圖文翻譯成中文並置於臉書上供朋友欣賞、交流,但小萌又想到,這樣是不是會侵害著作權呢?

漫畫家在網路上發表的漫畫、圖文等,只要具有一定程度的創作性與原創性,都是屬於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將該等漫畫、圖文等於網路上轉載、翻譯成中文,將涉及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重製」、「改作」及「公開傳輸」等利用行為,因為重製、改作及公開傳輸均是著作財產權人專有的權利,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小萌應取得該等漫畫、圖文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否則即可能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

不過,如果小萌單純以「分享網址連結」的方式,讓朋友得透過點選該超連結進入原本的網站瀏覽漫畫家上傳的漫畫及圖文,原則上不涉及著作之重製與公開傳輸行為,不會侵害他人的著作財產權。

  • 發布日期 : 107-02-05
  • 更新日期 : 109-09-22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1388

訂閱電子報

每月寄送一次,提供我國智財權發展與新知 讓您完整掌握IP最新動態、國際趨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