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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Y實用性小物,小物本體不受著作權保護

珍妮佛是一個家庭主婦,周末常利用時間找工藝老師學習DIY製作實用性小物,例如錢包、杯子、花瓶等,經過二年的學 習,製作小物的技術已相當成熟,作品常受到老師與同學的稱讚,也開始偶爾將小物於居住社區定期舉辦的愛心義賣會銷 售。有一天她突發奇想,想說要將她最受歡迎的作品交由給認識的工廠量產製作,再放網路平台銷售,說不定能從此做起 一筆像樣的生意呢!但她忽然想到,她所作的小物是否能受著作權保護呢?

所謂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是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內、符合「原創性」(未抄襲他人著作)及「創作 性」(具有一定的創作高度)的創作(例如小說、圖畫、照片)。如DIY小物係僅具實用性之物品,或以模具製作或機械製造可 多量生產之「工業產品」(如錢包、杯子、花瓶、服裝等等),因不符合上述要件,是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但是珍妮佛如在 小物上自行繪製圖案,則該圖案可另獨立成為受著作權保護之「美術著作」。

  • 發布日期 : 109-05-20
  • 更新日期 : 109-09-22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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