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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追劇神器追劇,是否會侵害著作權?

小慧是個忙碌的上班族,聽同事分享前些時候臺灣有部自製的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頗獲好評,於是在好奇心的驅使 下想要利用下班空檔開始追劇,但由於節目已經播出完畢,突然在網路上看到有宣稱「第四台全頻道永久免月租、全部免 費看」、「熱門院線片馬上看」、「海量追劇」等電視機上盒的販售廣告,只要花費購買機上盒的費用就能免費追劇看到 飽,小慧非常心動,但是就讀大學法律系的男友小智覺得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勸導小慧不要購買這類連結侵權著作的機上盒,並打電話諮詢智慧局有無違反著作權法。

智慧局諮詢專線人員熱心說明表示,市面上有部分電視機上盒或APP是藉由匯集侵害著作財產權的非法影音內容連結,而 提供民眾收看,業者則透過賣斷機上盒、收取廣告費等方式謀取利益,已嚴重不法損害著作財產權人之權益,進而影響影 視音產業的發展,為遏止這類的新興網路侵權行為,立法院已於108年4月16日三讀通過「著作權法第87條及第93條」的修 正條文,並自5月3日起生效,針對提供這種匯集侵權著作惡性重大的非法機上盒或APP,行為人須負擔民、刑事責任,刑 罰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雖然單純購買和收看此類機上盒或APP的民眾 並不會違反著作權法,但是因為來源內容並不合法,一旦機房被查獲隨時會面臨斷訊的危機,恐變成冤大頭投訴無門,智 慧局告訴小智如果想要獲得更多資訊可上局網瀏覽修法的Q&A,並建議購買連結內容經由合法授權的機上盒,比較安心。

  • 發布日期 : 109-05-20
  • 更新日期 : 109-09-22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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