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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偶像成立非公開粉絲團,可以上傳他人照片分享嗎?

小潔是S.H.E的超級粉絲,為了慶祝S.H.E即將成立19周年,小潔想要在臉書成立非公開的粉絲團,將S.H.E歷年來相關的 活動資訊、照片都PO到粉絲團跟大家分享,且要加入社團前要先正確回答3個問題才可以加入。

小潔想破腦袋,覺得靠自己歷來收藏的照片可能不夠豐富,於是想上網搜尋各大粉絲專頁,希望能將S.H.E各種經典的活 動照片都分享到自己成立的非公開社團上,不過小潔怕會有著作權的問題,所以打電話向智慧局詢問,智慧局人員說明如 下:

一、雖然創立的粉絲團為非公開,不過加入社團的團友仍為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還是屬於著作權法上所謂的公眾。

二、從各大粉絲專頁下載照片並上傳至社團,將會涉及著作權法中的「重製」行為及「公開傳輸」行為,「重製權」及 「公開傳輸權」皆為著作財產權人專有之權利,除了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的規定外,應徵得各該照片 (攝影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才可以利用。

小潔在智慧局人員說明下,才瞭解雖然成立的社團是非公開的,但以著作權法上來說還是屬於公眾,雖然一一取得照片授 權有點麻煩,不過為了心愛的偶像,小潔還是決定成立粉絲團,讓更多喜愛S.H.E的粉絲都可以加入!

  • 發布日期 : 109-05-20
  • 更新日期 : 109-09-22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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