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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繪製知名動漫的Q版圖樣並製作line貼圖銷售嗎?

佳佳是就讀於美術系的大學生,前一陣子知道她在念國小的表妹非常喜歡「鬼滅之刃」,便將漫畫中的主角都畫成Q版角色卡通,製作成小卡送給表妹,表妹很高興,後來佳佳也和同學分享,同學建議她可以上傳網路,甚至製作成line貼圖來賺一些零用錢,但她忽然想到不知道會不會有著作權的問題…

用知名動漫角色之外觀另行繪製Q版角色卡通圖樣,如果有重現他人美術著作的內容,屬「重製」之利用行為;如果其中有加入自身創意,修改他人著作而達另為創作程度,則涉及「改作」之利用行為。而若是將這些圖樣設計為line貼圖供消費者下載利用,會再涉及「公開傳輸」之利用行為。由於「重製權」、「改作權」及「公開傳輸權」均為著作財產權人所專有之權利,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規定的情形(例如:自己畫供自己或家人欣賞,未公開外流)之外,原則上仍應該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喔!

  • 發布日期 : 110-01-11
  • 更新日期 : 110-01-11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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