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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他人的畫作加以販售,是否會侵害著作權?

阿圓是位美術系的大學生,寒假期間為了打工賺零用錢,突然靈光乍現,想到可以上pinterest等分享圖畫的網站,蒐集各種牛年的趣味畫作,再利用這學期在學校學到的繪畫技巧,照著所蒐集的圖畫,自己模擬手繪後到文創市集擺攤販售。

阿圓興高采烈的跟學姊莎莎分享這個賺錢idea,並且邀請莎莎一起加入,莎莎聽到阿圓是臨摹來自網路上的他人作品後,急忙阻止了她,跟阿圓說這樣可能會有侵害著作權的風險。阿圓認為自己親手繪製的畫作怎麼會侵害著作權呢?

事實上,網路上的圖畫只要具有原創性、創作性,即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美術著作。照著他人的圖畫繪製畫作,如果完全重現原著作內容,即便是由自己手繪完成,仍屬著作權法所稱之「重製」行為;如果在表現原著作內容外,尚加入新的創意另為創作,則屬著作權法所稱之「改作」行為。但無論是重製或改作的利用行為,除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情形外,都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

因此,阿圓如果想要擺攤販賣手繪他人的畫作,應該透過自己創作的方式,或是透過臨摹已超過著作權保護期間,屬於公共財而可以自由利用的古畫,才能避免侵害到他人之著作權。

  • 發布日期 : 110-03-10
  • 更新日期 : 110-03-10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4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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