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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他人寫的詩並轉貼於自己的部落格,會有著作權問題嗎?

阿明遵守防疫規定待在家中的時間多了很多,為了增加自己的文學素養,翻開購買已久的某本詩集來看,阿明特別喜歡其中一首詩,想要將那首詩翻譯並轉貼在自己所經營的部落格中,分享給親朋好友欣賞。阿明突然想到曾經在電視上看過智慧局的著作權宣導影片,如果要使用別人的著作要取得授權,才不會受罰。因此,阿明擔心會有侵害著作權的疑慮,於是打電話給智慧局。

智慧局同仁向阿明說明,翻譯他人寫的詩(語文著作)並轉貼於自己的部落格上,會涉及重製、改作及公開傳輸之利用行為,除非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外,原則上應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才可以利用;如果沒有取得同意或授權就利用,則有可能構成侵害著作財產權的行為,而須負擔民事與刑事責任。

阿明接著又問如果作者已經過世了,還要不要取得授權呢?智慧局的同仁說明依據著作權法第31條規定,著作財產權存續於著作人的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50年。因此,雖然所利用著作的著作人已過世,但如果沒有逝世超過50年的話,該著作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也必須要向該著作的著作財產權人(例如繼承人或受讓人)取得同意或授權。

阿明在聽完智慧局的說明後,對於著作權有了更多的認識,以後在利用別人的著作時,會多加注意是否會有侵害著作權的情況。

  • 發布日期 : 110-11-09
  • 更新日期 : 110-11-09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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