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的舉發聽證
什麼是專利舉發聽證?
- 公開審理,合議審查
- 雙方當事人共同釐清爭議項目
- 不服依聽證作成的審定書,依結果可逕提行政訴訟
當事人於舉發案件進行中,可以申請「舉發聽證」。
舉發聽證會議屬於對外公開的聽證會,民眾也可以旁聽參與,由舉發案件的兩造當事人,針對證據及爭議項目,共同在會議上進行答辯。審查人員則會參考雙方在聽證中辯論的內容,作成審定結果。
如何申請專利舉發聽證?
專利的舉發聽證可以透過兩種方式來申請
- 當事人自行申請:依當事人申請辦理之聽證,只要當事人之一申請,經智慧財產局認為有必要時即會辦理。
- 由智慧財產局啟動辦理:依職權啟動聽證之專利舉發案件,原則上會以下列案件為主要篩選標準:
- 多次提起舉發案件或已有民事案件繫屬者
- 曾被上級機關撤銷重審案件
- 攸關民生或產業技術發展影響重大的案件
- 涉及通案法律解釋的案件
- 書面審查後,仍無法確認心證的案件
應準備的文件
依身分不同,準備相關文件資料
舉發案件當事人:可申請舉發聽證,包含舉發當事人或專利當事人,應備文件為專利舉發案件聽證申請書。
利害關係人:可申請列席聽證,包含訴訟當事人、受讓人、被授權人…等,應備文件為利害關係人列席聽證申請書。
一般民眾:可申請旁聽,請上網報名。
進行舉發聽證會議
舉發案件兩造當事人,於聽證時進行爭議項目的辯論,依舉發聽證結果,作成行政處分;如任一方不同意,可逕提行政訴訟,如雙方同意,則審查結果確定。
專利舉發案件辦理聽證的優點?
對比於現行書面審查方式,舉發聽證有以下優點:
- 合議審查:由3位審查人員合議審查,將使案件的審查更臻詳實周全
- 言詞辯論:舉發案件的兩造當事人可由聽證程序之言詞辯論進行意見陳述,透過相互詢答,充分表達意見,以釐清事實發現真相。
- 公開審理:
- 聽證程序原則上均以公開方式進行(*註)
- 聽證程序也允許與被舉發專利之存續有關係或影響之利害關係人列席參與,必要時使其有表達意見的機會。
- 聽證程序也開放給一般民眾旁聽,以公開透明之審查方式擴大參與範圍。
*註:聽證程序除當事人主張有應不予公開之事實,並經本局認可後可不予公開外,原則上均以公開方式進行。
經過聽證程序作成的行政處分,與一般的行政處分的救濟方式差異?
依行政程序法第109條規定之意旨,依聽證結果所做成的舉發審定,可免除訴願程序,逕提行政訴訟。
- 發布日期 : 108-06-27
- 更新日期 : 109-10-20
- 發布單位 : 專利爭議審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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