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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的移轉登記

商標的移轉登記懶人包

認識商標移轉

商標權 是一種可以繼承或自由轉讓的無體財產之一。受讓人依受讓時商標權利的狀態,透過移轉方式,取得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
在商標權轉讓後,記得申請移轉註冊登記,可以讓權利狀態明確,避免一商標二賣的爭議。

請注意:
商標移轉時,如已有授權登記或質權登記,對受讓人仍繼續存在,要先查清楚喔!!

移轉登記的種類

[合意移轉]
指商標權人和受讓人達成協議,通常由雙方約定交付一定金額及轉讓的權利內容
應備具的文件:
◆ 移轉契約或相關證明文件

[贈與移轉]
商標權人將商標贈送他人,由受讓人無償取得商標權
應備具的文件:
◆ 贈與契約
◆ 讓與人為自然人時,應準備稽徵機關核發之商標完稅證明文件

[繼承移轉]
商標權人為自然人死亡後,由其法定繼承人取得權利(死亡無人繼承,商標權自商標權人死亡後消滅)
應備具的文件:
◆ 原商標權人死亡證明
◆ 原商標權人及所有合法繼承人登載完整之戶籍謄本
◆ 商標權歸屬證明

[判決/拍賣移轉]
第三人經法院確定判決或經拍賣取得商標權
應備具的文件:
◆ 法院確定判決
◆ 法院拍定證明影本

[公司合併後移轉]
被合併公司將商標權移轉給存續的公司
應備具的文件:
◆ 主管機關登記之合併證明文件

文件準備 要注意的事項

  1. 移轉契約應避免雙方代表相同,且讓與人簽章應與留存本局原簽章相符。
  2. 解散之公司應由清算人代表公司簽署移轉契約,並檢附向法院申報之清算人核備函。
  3. 檢附之文件如係外文,均應檢附中譯本。
  4. 檢附之文件如係影本,須釋明與正本相同。
  • 發布日期 : 108-06-27
  • 更新日期 : 109-10-20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瀏覽人次 : 2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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