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函及傳真服務
地 址:臺北市辛亥路2段185號3樓
電 話:(02)2376-7166
傳真 :(02)2737-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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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辦法: 各公私立機構、學校、公司等因業務需要,欲利用來文或傳真方式申請專利、商標資料者,
皆可向本局提出申請。
二. 應備文件: 申請單位正式公函。
三. 申請手續:
(一)申請單位正式公函請註明所需資料案號及數量及連絡電話,郵寄或傳真至本局,提出申請。
(二)本局收到申請函後,即依申請人之需求,調印所需資料,並於七日內向申請人報價。
(三)申請人於收到報價後以劃撥郵政0012817-7帳戶(戶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四)本局確認收款後將收據及影印資料依指定方式於七日內提供申請人。
四. 大量資料影印,本局得酌延長處理時限。
- 發布日期 : 97-03-31
- 更新日期 : 113-03-25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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