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檢視「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七條之一、第八條修正條文」之英譯內容品質,公告徵詢外界意見。

主旨:為檢視「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七條之一、第八條修正條文」之英譯內容品質,公告徵詢外界意見。
依據:經濟部112年7月27日經法字第11209401240號函、113年1月19日經法字第11310400300號函、114年6月18日經智字第11452000152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二、「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七條之一、第八條修正條文」之英譯內容如附件。如對翻譯用語或品質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局全球資訊網站次日起14日內提供意見。
三、本案聯繫窗口為商標權組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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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4-06-26
- 更新日期 : 114-06-26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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