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商標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經濟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7日
發文字號:經智字第10704603160號
修正「商標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
附修正「商標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
部長 沈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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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07-06-07
- 更新日期 : 107-06-07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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