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Logo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國際及法律事務室資料服務科擬徵約僱佐理員(職務代理人)1名

一.職稱及員額:約僱佐理員(職務代理人)、1名。

二.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通過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合格者尤佳。

3.具公務文書處理經驗者尤佳。

三.工作項目:

1.與外國智慧財產(IP)機構資料交換合作相關聯繫事宜。

2.國外專利及非專利資料庫相關採購事宜。

3.委辦執行本國專利資料英譯作業。

4.蒐集及摘譯國際IP相關新訊。

5.其他綜合性資料服務業務。

四.待遇:月支工作報酬約新台幣38,948元(代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支全薪。

五.工作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近臺灣大學後門口、捷運木柵線科技大樓站)。

六.報名方式(含報名應送文件及甄審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錄取後須驗證正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國法室資務科約僱佐理員(職代)」,並於114年7月7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親送、宅急便或逾期遞件均視同無效),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人事室任免科潘小姐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0樓)。

(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表格逕至下方下載或請於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最新消息/徵才快報 項下下載,末頁並請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合格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明細、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相當職位之薪點或職等證明等),無則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視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於本局網站,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

3.本職缺係辦理本局職缺申請分發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所遺業務,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者不予僱用,試用成績及格且僱用期間評核表現良好者,得續僱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七.甄試注意事項:

1.錄取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違反或虛偽不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2.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八.聯絡人:人事室潘小姐,電話:02-23767618。

九.報名日期:自114年7月3日起至114年7月7日截止。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 : 114-07-03
  • 更新日期 : 114-07-03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 瀏覽人次 : 101

訂閱電子報

每月寄送一次,提供我國智財權發展與新知 讓您完整掌握IP最新動態、國際趨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