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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惡意商標註冊新法解讀與實踐研討會,歡迎報名!

1.為您做什麼-4

為深化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及交流合作關係,且為協助臺商及國內產業界維護智慧財產權益並解決所面臨之問題,本局補助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辦理兩岸專利、商標論壇,設立維運「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及辦理智財權相關研討會等;本(110)年6月23日將辦理「中國大陸惡意商標註冊新法解讀與實踐研討會」。

中國大陸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商標法第四次修正案,從源頭上制止了惡意申請註冊行為。商標法第四條規定:「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同時,為配套實施新商標法,中國大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第17號令《規範商標註冊申請行為若干規定》,細化了商標註冊部門在判斷商標註冊申請是否違反商標法第四條規定時,可以綜合考慮的要素。

上述研討會採線上會議方式進行,已經開始報名,歡迎各界踴躍參與。

  • 發布日期 : 110-06-05
  • 更新日期 : 110-05-31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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