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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動態|預告修正專利權期間延長核定辦法第4條、第10條

2.TIPO-1-法務

為簡化審查專利權期間延長之行政程序作業,專利權期間延長核定辦法修正草案於112年2月7日預告,申請人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時,提出經醫藥品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確認為核發藥品許可證所需之國內外臨床試驗期間之審核資料,因該審核資料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審核確認,故本局可作為延長專利權期間之認定標準,未來即可免除現行須將申請人所送資料,送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確認之行政程序。

  • 發布日期 : 112-03-05
  • 更新日期 : 112-03-02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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