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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正之「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要點」自113年6月11日公告實施

2.TIPO新訊_1-1_爭審組

為提供多元、迅速、專業的專利爭議解決管道,智慧局根據過去專利舉發案件辦理聽證的實施經驗與業界回饋意見,並參酌行政程序法,於目前既有基礎下,修正現有「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方案」,名稱並修正為「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要點」,作為案件審查依據。

主要修正方向包括:

一、 為符合法制作業規範,修正名稱為「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要點」。

二、 強化預備聽證功能,包括整理及簡化爭點、釐清系爭舉發案之更正事項、協議聽證攻防重點等,並規定雙方應受協議拘束。(要點5)

三、 明定聽證主持人得就事實上、法律上或證據上之爭點,適度公開心證。(要點8)

四、 增加聽證得採遠距視訊方式。(要點9)

五、 明定缺席聽證效果。(要點6及要點9)

             六、聽證紀錄得記載要旨,並以錄音或錄影輔助,以簡化其內容。(要點12)

  • 發布日期 : 113-07-03
  • 更新日期 : 113-07-03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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