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申請加速審查上路,急需取得註冊業者可善加利用

智慧局於113年5月1日推出「商標註冊申請案加速審查機制」,專為急需取得商標註冊權利的申請人提供加速審查管道。申請者需證明急迫性並支付額外的加速審查費用。一般情況下,申請案將在立案後2個月內完成第一次審查通知。但個案上,若審查過程需通知補正或暫緩審理,將影響加速審查之效益。
申請商標加速審查的條件及方式並不困難,商標申請後至智慧局發出第一次審查通知前,如申請指定的全部商品服務已經有實際使用或就使用進行相當準備;或僅有部分商品服務已使用者,但能提出在商業上有取得權利必要性及急迫性的事證,例如:該申請商標遭第三人未經同意使用;第三人請求授權;已規劃上市或參展等,就符合申請加速審查的條件。智慧局鼓勵有急迫需求的申請人善用加速審查機制,有助其商業布局及權利維護。
智慧局特別提醒,例如:申請非傳統商標型態;涉有商標爭議案件;指定商品或服務名稱涵義廣泛或不明確等,審查過程通常須補正或暫緩審理,將影響加速審查的效益,申請人應自行衡酌。此外,申請的商標圖樣必須與實際使用的商標完全相同,才能符合加速審查的條件。又申請加速案經審查後不符合加速審查條件者,將不會退還費用。
新修正商標法增訂加速審查機制,在同時兼顧使用者付費及避免排擠一般申請案的審查時程下,提供快速取得商標註冊的管道,能大幅提升取得商標註冊的效率,智慧局呼籲有即時取得權利之必要的申請人可以多加利用。
- 發布日期 : 113-07-03
- 更新日期 : 113-07-03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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