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發明及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要點」,並自114年1月1日開始施行

為幫助專利申請人更全面且更加彈性地利用發明及設計專利,以利公司企業進行專利布局及專利商品化,智慧局將自1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之「發明及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要點」,除現行已可提出申請的發明或設計專利初審之延緩實體審查方案外,新版要點的修訂重點包括:
一、將原已施行之「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方案」(104年3月23日公告)及「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方案」(107年6月28日公告,112年9月1日修正)整併為單一要點。
二、放寬再審查申請案於審查意見通知函送達前,可申請延緩實體審查。
三、放寬分割申請案,亦可申請延緩實體審查。
四、增列已申請優先審查者,為不得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之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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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3-12-04
- 更新日期 : 113-12-04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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