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Logo

:::

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規定,加強對涉及網路侵權和電子商務平台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審判指導

2020年9月13日,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涉網路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幾個法律適用問題的批復和關於審理涉電子商務平台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下稱電商平台意見)。

電商平台意見是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專門針對電子商務領域智財權保護問題發布指導意見,全文共十一條,涵蓋了基本原則、一般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的智財權保護規則與措施、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的法律責任等內容。電商平台意見以解決問題為導向,在總結審判經驗的基礎上,強化司法政策的指導功能。如第二條關於平台開展自營業務的認定、第六條關於通知人是否具有惡意的認定等,目的在具體化規則、統一裁判標準。同時,電商平台意見也注重行業自我管理、促進社會共治,如第五條關於通知內容、第七條關於聲明內容等規定,就是透過倡導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制定和執行有效的平台治理措施,充分發揮平台在電子商務市場規則中的積極性,尊重和保護智財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 發布日期 : 109-10-05
  • 更新日期 : 109-09-26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518

訂閱電子報

每月寄送一次,提供我國智財權發展與新知 讓您完整掌握IP最新動態、國際趨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