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Logo

:::

小辭典—合作專利分類(CPC)

2.特蒐-3

專利分類(Patent Classification)是用於專利文獻分類和檢索的標準,以往國際間通用的是國際專利分類(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 簡稱IPC)。但2010年10月美國專利商標局與歐洲專利局簽署協議,以結合國際專利分類與歐洲專利分類系統(The European classification system, ECLA)為基礎,並納入美國專利商標局與歐洲專利局分類實務特點,合作開發共同分類系統,此新的專利分類系統命名為「合作專利分類(Cooperative Patent Classification, 簡稱CPC)」。

簡單來說,CPC與IPC的主要差異在於CPC比IPC的分類更細緻、也具有更多附加的文字。CPC分類表區分為3個部分:主分類號(Main Trunk)、索引碼 (Indexing Codes)或2000系列(2000-series)、以及Y部(Y-section)。一個完整的CPC分類號包括代表部(Section)、主類(Class)、次類(Subclass)及主目(Main Group)或次目(Subgroup)的符號。而在主分類號中,每個CPC階層的標題通常與對應的IPC階層相同。

CPC的特色之一是針對有機化合物或組合物技術領域的專利,因為其涉及多種化合物或其混合物的排列順序或製法,因此CPC在有機化合物或組合物及其混合物的技術領域中,可以將多步驟製程中的操作順序或是一個層狀產品中的層狀排列順序,表示為複數個CPC分類號依特定順序排列組合,這些組合被稱為組合集(Combination Sets, 簡稱C-Sets)。

CPC在2013年1月1日正式生效,除了做為美國專利商標局與歐洲專利局的官方專利分類系統;世界五大專利局(IP5)中,除了日本特許廳外,其他成員都已採用CPC。而且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與韓國專利局,也分別與美國專利商標局與歐洲專利局合作逐步實施CPC,如此將使得CPC分類的使用比IPC分類更廣泛,CPC也可能成為比IPC更國際化的分類標準。

  • 發布日期 : 111-02-05
  • 更新日期 : 111-01-25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1983

訂閱電子報

每月寄送一次,提供我國智財權發展與新知 讓您完整掌握IP最新動態、國際趨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