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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網路圖片製作端午節電子賀卡,需要取得授權嗎?

近期端午節,小敏打算製作一張電子賀卡,祝福親朋好友佳節安康,於是她從網路上找到一張卡通風格的粽子插圖,再搭配一段「端午節快樂、闔家平安」的文字,製成電子賀卡後,小敏想上傳到社群平台上,公開分享,以表達自己的祝福。

    正當小敏要把電子賀卡上傳時,她的哥哥提醒她,沒有取得授權就在網路上分享別人的作品,可能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喔!小敏聽了很擔心,決定暫停上傳電子賀卡,先打電話給智慧局的著作權諮詢專線,釐清她的疑問。

    智慧局同仁說明:網路上的卡通圖片如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具有最起碼創意高度),就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美術著作」,將網路上的圖片製作成電子賀卡,再上傳到社群網站供公眾瀏覽,會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他人著作的利用行為,加上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對權利人影響較大,主張合理使用的空間有限。所以,建議小敏事先取得授權,否則可能會侵害他人著作權喔!

    智慧局同仁進一步說明:目前有許多著作權人採用「創用CC」(Creative Common)授權條款,也就是授權他人依一定的授權條件免費利用他們的作品,建議小敏可以參考利用此類CC授權的圖片,並依其授權範圍利用,即可避免發生侵害著作權之情事。

    小敏恍然大悟地說:「傳達節日祝福很溫暖,但也不能忽略對著作權的保護,下次做卡片前,我會先看清楚圖片的授權條件!」

  • 發布日期 : 114-06-04
  • 更新日期 : 114-06-04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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