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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從國外買專輯回國嗎?

隨著COVID-19疫情趨緩,全球疫情解封,小粉也迫不及待地為自己在連假安排了出國旅遊行程,剛好小粉的偶像也在這個月發行了新專輯,於是小粉決定要從當地直接買回偶像的最新專輯珍藏,這樣會有著作權問題嗎?

依著作權法第87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至我國,視為侵害著作權,即一般人所稱的「禁止真品平行輸入」。又該規定主要係適用於所謂的「著作權商品」(例如音樂CD、視聽DVD、書籍、電腦程式等)之輸入行為,如輸入的商品雖含有著作(例如床單、被套可能含有美術著作),但此著作並非該商品之主要用途者,則此等商品並非著作權商品,不受此規定之限制。

雖然小粉自國外購買CD專輯之行為屬上述所稱的「著作權商品」,但如果有符合著作權法第87之1條第1項第3款規定「屬個人非散布之利用」或「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且滿足「每次每一著作僅一份」之例外情形,那麼小粉的輸入行為就不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喔!

  • 發布日期 : 112-05-05
  • 更新日期 : 112-05-03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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