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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發布《單一專利施行各國國內配套措施》手冊

歐洲專利局(EPO)發布《單一專利施行各國國內配套措施》(National measures accompany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Unitary Patent)手冊,概述正式簽署單一專利法院協議(Agreement on a Unified Patent Court,簡稱UPCA)的各參與成員國實施單一專利時採取的最重要相關國內措施。該手冊HTML版已在EPO網頁上架,仿效《與EPC有關之國家法規(National law relating to the EPC)》,讓民眾能夠輕鬆地依國別檢索相關資訊。目前《單一專利施行各國國內配套措施》手冊PDF版本還在準備中,歐洲專利局將隨後發布提供。

 

單一專利(Unitary Patent,簡稱UP)及單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簡稱UPC)是單一專利制度是補充並強化現有集中式歐洲專利核准制度的基石。單一專利架構的地域範圍,未來將涵蓋25個已加入創立單一專利保護加強合作的歐盟成員國。想要被納入單一專利架構,成員國不僅要參與這項加強合作,另外在註冊單一專利時,還要正式簽署單一專利法院協議(UPCA)。單一專利機制將於2023年春季生效,預計在此新制度開始運作時,至少有17個國家完成相關程序。

 

此機制是建立在歐洲專利局根據歐洲專利公約(EPC)規定授予專利的基礎上,所以專利核准前階段(pre-grant phase)的機制沒有任何改變。未來取得歐洲專利後,專利所有人將可要求單一效力(unitary effect),從而獲得單一專利,在多達25個歐盟成員國獲得一致性專利保護。

 

本文編譯自歐洲專利局2022年9月28日《單一專利相關之各國國內措施》新聞稿及其提供之相關連結文章。

  • 發布日期 : 111-10-13
  • 更新日期 : 111-10-13
  • 發布單位 : 資料服務組
  • 瀏覽人次 : 1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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