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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繼 IP Hub 後進一步推出 SIPS 2030

包括智慧財產權在內的無形資產,對新加坡企業和經濟發展而言愈來愈重要。自 2013 年至 2016 年,新加坡企業的無形資本存量的年複合成長率為 30%,而有形資產則停滯不 前。

從 2006 年至 2016 年間,新加坡的智慧財產產品資本存量佔 GDP 之比重每年成長 11.8%。新加坡公司的無形資產價值不斷成長,與全球趨勢一致。據估計,2020 年標普 500 指數中的公司,90%的價值存在其無形資產中,1975 年僅 17%。新加坡專利局研究 發現,截至 2017 年底,新加坡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上有 2,350 億元新幣的無形資產,以及 800 億元新幣的商譽。

有鑑於新加坡具有健全的基礎設施,擁有許多無形資產的公司選擇新加坡作為開發無 形資產和將其商業化的首選地點。全球百大科技公司當中已有 80 家公司在新加坡建立業 務,亦有約 36,000 家新創公司在新加坡展開業務。 

與此同時,新加坡的智慧財產權申請案件量多年來持續增加,自 2015 年至 2020 年間, 專利申請案從 10,814 件成長至 13,265 件,年複合成長率達 4.2%,商標申請量從 44,203 件增加至 53,197 件,年複合成長率為 3.8%。

隨著無形資產和智慧財產的價值增加,新加坡意識到企業需要主動保護、管理和商業 化無形資產及智慧財產,以利為企業和整體經濟帶來最大利益。因此,新加坡於 2013 年 推出智慧財產中心藍圖 (IP Hub Master Plan),希望將新加坡打造為智慧財產交易和管理 中心。智慧財產中心藍圖在 2017 年進行更新,將智慧財產權做為更廣泛的國家經濟戰略 的一部分,並意識到智慧財產商業化和融資的重要性。

有鑑於新加坡多年來發展健全的智慧財產生態系統,新加坡在推動企業採用無形資產 /智慧財產融資方面處於有利的地位。其中包含三大關鍵領域:(1)維持健全的法律和監管 基礎設施,以利企業可以保護、管理並將智慧財產商業化;(2)增加創新企業的數量;(3) 擁有全面的智慧財產服務供應商網絡和強大的公私夥伴關係。

因此,新加坡的公司可以透過三個主要管道使用其無形資產和藉智慧財產權取得融 資,包括(1)股權融資;(2)債務融資;(3)政府補助。在債務融資領域,新加坡試行了智慧 財產融資計劃 (IP Financing Scheme, IPFS),倡議企業可透過將其智慧財產權質押給貸款 銀行來取得融資。除了 IPFS 之外,企業融資計劃-風險債務計劃 (Enterprise Financing Scheme-Venture Debt Programme, EFS-VDP) 也提供創新企業可透過其無形資產取得 融資。

當無形資產和智慧財產融資變得更加普遍時,有四個關鍵挑戰需要解決:

  1. 有限度的接受無形資產和智慧財產作為抵押品:許多債權人對於將無形資產和智慧財 產作為抵押品較不熟悉,且缺乏內部鑑價能力,造成這類型融資變得更加困難。
  2. 訊息不對稱:在公司的財務報告過程中,內部產生的無形資產和智慧財產訊息通常不 會揭露,導致無法完全呈現無形資產和智慧財產權的情況,阻礙對其價值貢獻的正確評 估,阻撓資本在市場上的有效配置。
  3. 無形資產和智慧財產清算缺乏次級市場 (secondary markets):在借款人違約的情況 下,需要有明確的流程和管道來處置無形資產和智慧財產。
  4. 智慧財產管理實務方面的差距:建立良好的無形資產和智慧財產管理能力和實務,包 括財產清單或投資組合清單,將有助企業從其資產中獲取最大的經濟價值。

基於過往的經驗,新加坡近日推出新加坡智慧財產戰略 2030 (Singapore IP Strategy 2030, SIPS 2030),希望進一步發展成為無形資產和智慧財產活動及交易的全球中心。根 據 SIPS 2030,相關政府機構將與產業利害關係人密切合作,為無形資產和智慧財產融資 建立一個充滿活力的生態系統。

取材自:台一雙週專利電子報第290期。

  • 發布日期 : 111-02-19
  • 更新日期 : 111-03-17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瀏覽人次 : 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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