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9月7日 發文字號:經授智字第09920031371號 主旨: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一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檢附發布令及「專利審查基準第一篇程序審查及專...詳全文
目前申請歐洲專利係透過歐洲專利局(EPO),獲得之專利尚須翻譯成各會員國官方語言始能於該國生效,導致行政及翻譯成本高昂,約為申請美國專利的10倍。歐盟執委會爰於2000年提案「共同體專利」草案,2009年會員國並通...詳全文
為宣揚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活絡創意文化,由財團法人臺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及香港知識產權會聯合主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香港知識產權署共同指導的「2010臺港兩地『短片由我創』製作大賽」即將進入最後決選階...詳全文
本局99年研發替代役甄選自99年2月22日起至3月5日止受理報名,總計收到664人寄件應徵,經就書面資料審核考評並依成績高低排序後,將通知205人參加第二試面試,其名單如附檔. 有關面試時間業訂於自99年3月16日至3月1...詳全文
簽訂ECFA後,國內產業若有受衝擊者可電洽:0800-000-527產業輔導專線,本專線已自4月1日起已正式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