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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訂自112年1月16日起,改為數位退休(職)證一案

本案重點如下:

一、銓敘部訂自112年1月16日起,將公務人員退休證改為數位退休證,並介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製發,自該日起,退休人員可至MyData網站,經驗證身分後下載數位退休證或自行列印紙本留存。

二、適用對象:

  1. 112年1月16日起退休生效之公務人員,已經審定者,自該日起;新審定者,自審定函發文日起第3天,得至MyData網站查詢下載數位退休證;至於已經銓敘部審定自112年1月16日以後退休生效者,原已核發之實體退休證仍可繼續使用。
  2. 112年1月15日以前退休之公務人員,得視需求由本人或經由服務機關向銓敘部提出申請,經同意後亦得以相同方式下載數位退休證;未申請換發數位退休證者,原已核發之實體退休證亦仍可繼續使用。

三、登入方式:退休人員得以電腦、手機或其他行動裝置以電子憑證【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行動身分識別(Fido)】等方式登入MyData網站。

四、公務人員退休證自112年1月16日正式改為數位退休證後,實體退休證不再發給,因此持有實體退休證之退休人員,爾後如有遺失或污損而申請補(換)發者,將一律改適用數位退休證。

五、數位退休證內含銓敘部部徽浮水印,並提供QR Code作為內容驗證機制,各機關如欲查驗數位退休證之有效性,得以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行動裝置掃描QR Code,並確認係由MyData網站發行,才可視為不可否認及竄改之證明。

六、銓敘部原函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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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12-01-19
  • 更新日期 : 112-05-08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 瀏覽人次 : 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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