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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7/22 LINE流傳取締電腦伴唱機利用歌曲之說明

有關LINE 7/22流傳版權公司針對民宿、社區發展協會、活動中心、公開演出未授權者,已經搜證會同警方開始取締之消息一事,智慧局說明如下:
一、有關LINE 7/22流傳版權公司針對利用電腦伴唱機公開演出未取得授權已進行取締,有關里民活動中心部分,經智慧局向集管團體與權利人查證後,其並未對里民活動中心進行相關取締之情事,因此屬於假消息。
二、關於民宿、社區發展協會、里民活動中心等場所使用電腦伴唱機會涉及公開演出之行為,應取得集管團體之授權。智慧局已針對營利性與公益性電腦伴唱機利用,於7月1日指定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為單一窗口,決定共同費率,利用人只要向MÜST付費即可取得兩家集管團體(MÜST與ACMA亞太音協)之授權。共同費率如下:
(一)營利性利用電腦伴唱機:每年每台7,000元(含行政事務費,未稅)。
(二)公益性利用電腦伴唱機:
1、為文化、教育或其他公益性之目的而利用者(有收費):每年每台4,900元(含行政事務費,未稅)。
2、為公益性等目的而利用而無涉及營利者(無收費):每年每台2,450元(含行政事務費,未稅)。
三、智慧局另針對權利人與電腦伴唱機廠商之歌曲重製(灌歌)授權部分,已於7月間進行雙方之溝通與協調,目前電腦伴唱機廠商在智慧局協助下,已與版權公司展開歌曲利用之協商授權事宜。
四、由於網路訊息眾多,真假難辨,如有接收到相關電腦伴唱機之訊息,可電洽智慧局求證,電話:(02)2376-7159,林專員。
  • 發布日期 : 108-07-23
  • 更新日期 : 108-07-23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瀏覽人次 : 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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