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生效。

一、為促進綠色專利研發,加速產品商業化實施流程,自111年1月1日起將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中「事由4:所請發明為綠能技術相關者」修正為「事由4:所請發明為綠色技術相關者」,以明確非僅限於「綠能技術相關」(包含節省能源技術、涉及減碳技術及節省資源使用等綠色技術範圍),並同時將「事由3:為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者」及「事由4:所請發明為綠色技術相關者」之加速審查,由原來文件齊備後發出審查結果通知的「9個月」期限縮短為「6個月」,以最適化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
二、修正「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之畫線版、清稿版及發布令詳如附檔。
三、另本局已完成「綠色技術專區」,依據WIPO綠色目錄之分類主題,提供相關主題之技術分析報告,並建置具有協助帶入檢索條件功能之查詢介面,使國內相關業者能藉以搜尋其欲研發創新的相關專利,加速相關技術的專利研發,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全球專利檢索系統(GPSS) https://gpss.tipo.gov.tw/
四、配合本次修正,本局後續更新修正「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之英譯文及該作業方案所涉及之相關文件,可參考本局110年11月2日之公告。
五、本案聯絡窗口:梁小姐 (02)2376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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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修正本PDF389 KB下載次數:571
- 發布日期 : 110-10-07
- 更新日期 : 111-02-08
- 發布單位 : 專利二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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