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增加管理著作類別申請須知」。

主旨:公告修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增加管理著作類別申請須知」。
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增加管理著作類別申請須知」如附件,並自即日起開始使用。
二、申請人可至本局網站(https://www.tipo.gov.tw)「著作權主題網/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申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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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增加管理著作類別申請須知PDF246 KB下載次數:396
-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增加管理著作類別申請須知修正對照表PDF134 KB下載次數:412
- 發布日期 : 111-11-07
- 更新日期 : 111-11-07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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