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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7月份的智慧財產權月刊第295期發燒出版

智慧財產月刊第295期

本月專題研析我國醫藥品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

各國醫藥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之立法目的大致一致,皆為補償醫藥品及其製法發明專利,須經法定審查取得上市許可證而無法實施發明專利之期間。然實務上,各國基於政策性考量,對於實施醫藥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之相關規定卻不盡相同,以致於屬相同專利家族之各國醫藥專利被同一藥品據以申請延長,不同國家智慧財產局(IPO)所核准專利權期間延長範圍及期間亦有所差異。

前揭關於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之議題,2021年工總白皮書第三章「對政府政策的建言」第七節「智慧財產權」之議題四「通盤檢視修正醫藥品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亦提及,產業界認為現行醫藥品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侷限臺灣廠商競爭力,並建議修正延長制度,以提升臺灣廠商之國際競爭力,為交叉研究我國專利權期間延長與藥品上市許可期間,本期爰以「研析我國醫藥品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為專題,提出「我國專利權期間延長與藥品上市許可期間之交叉研究」及「從國際評論淺談歐盟補充保護證書制度導入醫藥品製造免責之現況與未來」二篇文章,從客觀角度探討我國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期望提供外界對我國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之了解與省思,並透過蒐集歐盟補充保護證書導入製造免責措施之多方評論,以提供各界參考其後續帶來之衍生效應。

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

本月專題文章:研析我國醫藥品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
專題一:我國專利權期間延長與藥品上市許可期間之交叉研究(林奕萍)
專題二:從國際評論淺談歐盟補充保護證書制度導入醫藥品製造免責之現況與未來(林奕萍)

本月論述文章:
論述一:智慧財產民事事件之時代節點與新貌(蔡惠如)

  • 發布日期 : 112-07-01
  • 更新日期 : 112-06-09
  • 發布單位 : 資料服務組
  • 瀏覽人次 : 1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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